【以案释法】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!

文章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24年07月26日 点击数: 字号:


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,广大网民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捷生活的同时,要学会辨别和抵制形形色色的网络谣言。临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梳理相关要点,与您一起学习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!

案例回顾:

近日,临沭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某网民编造虚假网络谣言案。该网民为博取关注,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虚假谣言信息。该谣言信息被多次转发,迅速引发公众热议,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临沭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该网民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警方提醒: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!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,博取流量故意编造。编造、故意传播网络谣言,轻则承担侵权责任,重则罚款拘留,甚至涉嫌犯罪。另外,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,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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