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以案释法】净化网络空间 杜绝网络谣言

文章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24年08月22日 点击数: 字号:

网络谣言问题是指通过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捏造事实,制造恐慌和混乱的行为,其危害性不容忽视。

近日,临沭公安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为了吸引粉丝流量,博人眼球,多次在某平台发布“杀了”“又杀了”等字样的视频,严重扰乱公共秩序,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。目前,该网民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临沭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,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 

临沭警方提醒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!网上发声不能任性随意,编造、故意传播网络谣言,轻则承担侵权责任,重则罚款拘留,甚至涉嫌犯罪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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